石家庄验资报告申请 徐经理:一八六三三零一七二九三 被审验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的变更注册资本的决议;3、全体出资者*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和委托文件、代表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4、**有关部门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变更等事宜的批准文件;5、经批准的注册资本增加或减少前后的协议、合同、章程;6、注册资本变更前的营业执照;7、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变更后的批准证书;8、以往的验资报告及相关资料;9、注册资本增加或减少前较近一期的会计报表;10、被审验单位提供的有关以前各期出资已到位、出资者未抽回出资的书面声明;11、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非**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出资增加注册资本的相关资料:12、与合并、分立有关的协议、方案、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13、与减资有关的公告、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证明; 石家庄验资报告申请 (一)被审验单位或出资者不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的;(二)被审验单位或出资者对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的审验程序不予合作,甚至阻挠审验的;(三)被审验单位或出资者坚持要求注册会计师作不实证明的。验资报告具有法定证明效力,供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验资报告不应被视为对被审验单位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委托人、被审验单位及其他第三方因使用验资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石家庄验资报告申请